校属各单位:
根据中央纪委《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》(中纪发〔2013〕8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各单位要将贯彻执行《通知》精神作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行动,提高认识,严肃纪律,切实做好各项工作。严禁用公款购买、印制、邮寄、赠送贺年卡、明信片、年历等物品。涉及外事、港澳台事务、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,但务要注意节俭。要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要求,强化审计监督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,坚决予以纠正。对顶风违纪的实行严肃责任追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