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腐败与反腐败的文化维度

文章来源:<a href='/ShowCopyFrom.asp?Cha    发布时间:2014-11-04   浏览次数:

 反腐败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,其艰巨性同腐败产生的社会文化基础直接相关。当前,我国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难题在于,反腐倡廉的社会文化资源相当短缺。因此,加强廉政文化建设,将反腐败引申到反腐败文化的高度,是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基础性的课题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《决定》提出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,推进廉政文化建设”,可谓意义重大。

  一、高度警惕“腐败文化”的蔓延

  如果腐败呈现出普遍化、流行化、社会化的趋势,除了体制层面的原因外,还因为它获得了一种文化上的支持。这就意味着,腐败容易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和生活方式,渗透到一些人的思想观念和日常行为模式之中,甚至开始成为社会中一种被人们接受或默认的价值观。当前,我国的集团性腐败、体制内腐败以及人们的羡腐心理等等,都是“腐败文化”滋长蔓延的可怕信号。

  集团性腐败。集团性腐败或集体腐败,是指掌握公共权力的特定群体在共同私利的驱动下,形成了利益联盟,使得本应服务和服从于公众利益的公共权力异化,不再服务或服从于公众,而是蜕变成了谋取集团利益的工具,使权力逐步私有化、商品化。在集团性腐败行为中,客观上由于责任主体分散,所有行为个体都不同程度地负有责任,形成了利益风险共同体,相对于个体腐败行为,它的压力和风险是有限的。在一些人看来,法不责众,大家都腐败,也就无所谓腐败了。在这种思维支配下,腐败分子轻则各行其是、互不拆台,重则互相利用、互相掩护、分享腐败所得。集团性腐败比个体腐败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腐蚀性,因为它具有示范效应,使得上行下效,好比森林火灾,成片成片蔓延。

  体制内腐败。现在,人们对腐败的注意力,大都集中在贪污贿赂等明显的体制外的腐败上面,而较少关注体制内的腐败。所谓体制内腐败就是打着改革的旗号,或者打着制度的优越性的旗号,披着合法的外衣,或者披着新生事物的外衣,以文件等官方形式公开从事的腐败行为。体制内腐败比体制外的腐败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,也有更大的破坏性。

  羡腐心态。经常看到这样的现象:领导干部真心拒贿,却被人讥为太呆板、假正经;不法商人找关系行贿赂去包工程揽项目,被人羡称为有能力、有门路;一些贪官和不法商人落入法网,被一些人归因为后台不硬、赶上他倒霉等等。在某些人眼里,腐败竟然成了一种时尚,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。总之,“笑贫不笑贪”。

  现实中,为什么一些清正廉洁的干部被孤立?为什么一些反腐斗士被周围人所不容?原因很简单,就是这些人触犯了某些权势阶层的利益,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与已经形成的“腐败氛围”格格不入,这些人的自律行为触犯了某些人的既得利益。于是,腐败者联合起来,制造各种各样的压力。更为可怕的是,在这种腐败氛围中,原本清正廉洁者不仅受到孤立、排斥和打击,而且有可能被毒化,想做到出污泥而不染都很难。是什么在容忍腐败、同情腐败乃至羡慕腐败、期望腐败、攀比腐败?归根结底,是“腐败文化”。

二、必须正视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文化挑战

  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,中外文化碰撞中的变异现象,市场经济折射出的文化负面影响等,都对今天的反腐败斗争带来了严重挑战。

  来自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的挑战。我国传统社会中以封建家长专制为核心的政治文化,今天仍然对我们的政治生活有着深刻的影响。在现实中,这一文化取向给官僚主义的滋长和蔓延提供了观念支持。一些领导干部专横跋扈,颐指气使,权力不受限制,下属只能唯命是从,甚至形成人身依附关系。“官本位”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陈腐的社会意识,至今还根深蒂固并且顽强地表现着,使一些领导干部自觉不自觉地做了它的俘虏。于是,跑官、要官、买官、卖官者出现了;弄虚作假、虚报浮夸、骗取荣誉和地位者出现了。

  来自中外文化碰撞中文化变异的挑战。改革开放以来,我们摆脱了极左思潮忽视人文关怀、忽视个人利益的阴影,注意引导个人利益的实现和对个性价值的保护。与此同时,西方追求个性解放、张扬个人利益的文化理念,伴随着开放的步伐进入我国而备受欢迎。理论上,全社会每一个成员,都有充分的权利寻找自己发展和获得个人利益的机会;这一文化理念,符合人文关怀大目标而具有积极意义。但它引入我国后,同我们久受压抑的个性心灵激烈碰撞,一些人的兴奋点自然落在个性发展、个人利益、自我享乐等内容上,而对实现它们的前提、相关环境与条件,则有意无意地过滤掉了。于是,中国传统的小农褊狭自私意识与西方现代资产阶级惟利是图、疯狂追求个人享乐的文化价值理念相混合,变异出当代版的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。在其影响下,一些党员干部为一己私利而不惜破坏乃至侵害他人、集体和国家的利益,巧取豪夺,满足自己物质和精神上过分膨胀的私欲,走上贪图享乐、以权谋私、贪赃枉法的腐败歧途。

  市场经济折射出的文化阴影的挑战。市场经济以竞争性、交换性、求利性的特点,实现由市场完成资源有效配置,保证经济良性循环的目标。这些特点在经济领域是积极的、理性的。但作为一柄“双刃剑”,市场经济所遵循的竞争性、交换性和求利性等游戏规则所折射出的文化理念,如果被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,则难免发生变异而给社会和谐发展带来挑战。实践中我们看到,随着市场经济这种文化理念向其他领域的逐步渗透,重个体利益轻集体利益、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、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的价值诉求不断被强化,权力寻租、权钱交易、权色交易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,加之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性使得腐败现象呈现高发、频发、群发的态势。

三、切实加强反腐败的文化建构

  先进文化可以养廉。反腐败,不仅要将一些腐败分子挖出来示众,而且要下大力气去纠正那种“笑贫不笑贪”的扭曲现象,去改变那种习以为常见惯不怪的“腐败文化”,在全体公民中营造廉洁光荣、腐败可耻的廉政文化氛围,挤压腐败文化的生存空间。因此,反腐败不单单是一场政治斗争,也是一场文化斗争。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努力建构与培育廉政文化和政治文明,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。

  在反腐败斗争中,要重视文化意识。目前,随着经济结构、组织形式、就业方式、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,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和价值取向,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文化观乃至全部价值观,都需要重新建构。为警惕西方颓废的文化生活方式和文化价值观念的腐蚀与影响,为防止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反映到党内来,在反腐败斗争中,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文化意识建设的紧迫性与重要性。重视文化意识,就要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培养高尚情趣,形成科学文明的文化生活方式和文化消费方式;就要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加强文化修养,升华自己的人格,具有秉公执纪的党性原则、严于律已的慎独精神;就要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处理好工作与休闲、劳动与享乐、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;就是要在全社会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构建民主法治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友爱、充满活力、安定有序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,让廉洁成为一种潮流、一种风习、一种生活方式、一种精神追求。

  在反腐败斗争中,要增加文化含量。应该说,目前反腐败斗争中所涉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,实施的一些治本举措,大都与文化相关联。毋庸置疑,没有一定的文化含量,没有科学的文化观念作指导,反腐败斗争是难以形成先进而正确的思维方式、行为方式的。因此,必须重视增加文化含量,树立反腐败斗争和文化建设 “两手抓”、互相促进的观念。增加反腐败斗争的文化含量,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不懈地用无产阶级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荣辱观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文化教育培养,筑牢思想道德防线,防止在思想文化的多样性面前失去自主性。

  在反腐败斗争中,要营造文化氛围。市场经济的发展,必然引发人们文化理念和文化消费方式的深刻变化,人们对是非曲直、利弊得失、尊卑荣辱等的价值判断标准也在发生变化。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,对不同的社会事物会作出不同的判断和取舍,如果任其自由发展,势必导致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文化心理上的失衡和迷离。在反腐败斗争中,要通过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,通过把握正确的文化舆论导向,积极倡导多重社会文化心理层面中有进步意义的部分,大力弘扬党员干部中有先锋模范意义的部分,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追求积极健康的文化时尚,以促生全社会的先进文化思潮。

  在反腐败斗争中,要注重文化规范。廉政文化和政治文明,仅仅依靠思想道德教育,仅仅依靠人的自觉性,是建不成的;它还需要有结构性的基础,最重要的是建立文化规范和政治规范,形成一整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,强化反腐败的制度权威。我们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的各种“不准”和“规定”,既是政治规范、制度规范,也是文化规范。只有文化规范和政治规范双管齐下,构建充分体现廉政文化内涵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,才能养成人们的廉洁自律的习惯,真正使反腐倡廉制度获得社会文化心理的支持。当前,我们迫切需要健全和完善这样的一种机制,充分运用政治监督的力量和文化监督的力量,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,培育提高领导者的政治文化素质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廉政文化的建设与政治制度的建设是分不开的,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尤为迫切。李抒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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